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月5日,新安晚报、安徽网、大皖客户端记者从黄山市市场监管局得知,为切实贯彻落实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和《安徽省实施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〉办法》,打造“四最”营商环境,积极探索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容错机制,依据现行法律和上级有关规定,该局近日已经出台《黄山市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、从轻处罚、减轻处罚清单》。
坚持包容审慎原则和过罚相当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,从企业关注、百姓关心的重点监管领域入手,梳理了17大类75项不予处罚、从轻处罚、减轻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,将确实属于情节轻微、依法依规可免于处罚、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化、标准化。对市场主体首次、轻微且社会危害性小的违法行为,给予改正机会,既警示、教育当事人依法经营,又给其今后发展留足空间。
遵循过罚相当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。以事实为根据,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、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,结合行政指导等措施,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,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,依法不予行政处罚;对于情节轻微,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形的,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。未列入本清单,但符合法定从轻、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条件的,按照规定办理。
三项清单共75项,涉及广告、商标、消费者权益保护、商品条码、无证无照、合同、传销、特种设备、食品、工业产品、认证、计量、价格、电子商务、专利、生猪屠宰、农产品等方面,其中不予处罚清单56项,从轻处罚清单11项,减轻处罚清单8项。
三项清单的出台实施,为黄山市各类市场主体在发展初期提供了宽容制度环境,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。
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吴永泉
编辑:彭玲